欢迎访问巴黎人最新官方网站!
1、负责人身份证原件。
2、场所证实。
A、商品房买卖合同+商品房现售许可证,商品房峻工许可证。
B、房产证复印件。
C、租赁合同原件。(如是住所用房,需加居委会盖章或业主委会盖章)
二、总公司预备(以下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总公司法人签字):
1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3份)。
2、国、地税副本复印件(各1份)。
3、代码证正本复印件(1份)。
4、验资陈述复印件(2份)。
5、规章复印件(3份)。
6、总公司有关资质证复印件(3份)。
7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(1份)。
8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(2份)。
9、总公司的联系电话及邮政编码。
三、总公司签署(加盖公章):
1、总公司股东会决议(总公司全体股东签字)。
2、分公司负责人任命书(总公司法人签字)。
四、总公司盖章的“分公司建立申请书”(总公司法人签字)。